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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一、报名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市专业统考和招生院校专业校考。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含报考我市统考未涉及艺术类专业),均须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0年11月9日至18日完成普通高考报名和指纹采集,并于11月24日—26日完成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采集。

(一)报考对象

符合我市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考类型为历史类(艺术)[13]、物理类(艺术)[17]或高职对口艺术类[69]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

(二)报考专业类别

我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共设5个类别: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简称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器乐)]、编导类、影视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类。除我市专业统考未涉及艺术类专业外,其他艺术类考生均需参加我市专业统考。

各招生院校校考专业类别及其报考要求等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三)信息采集方式及流程

报考重庆市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于2020年11月24日9:00-26日18:00期间(逾期不予补报),通过重庆市招考信息网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入“重庆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信息采集系统”,按公告登录系统(首次登录须确认普通高考报名信息)完成信息采集。

1.报考我市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同时选择专业类别、选择考点(或考试时段)、网上交纳报考费等,交费成功方可视为报考成功。美术类设有5个考点,考生只能选择其一,若选报时某个考点容纳人数满额,则只能选择未满额的其他考点。面试类考试时段由考生自行选择,若兼报多个类别须注意错开,若某一时段容纳人数满额,则只能选择其他时段。

截至11月26日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采集结束后,系统将统一随机编排我市专业统考考生准考证。考生须按系统提示接受考前教育、通过“考风考纪答题测试”、签署《艺术类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在系统指定时段内自行打印《重庆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准考证”),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参加我市专业统考。

2.仅报考招生院校专业校考(我市统考未涉及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于2020年12月20日—2021年1月31日期间,通过重庆市招考信息网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入“重庆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信息采集系统”,按公告要求登录系统自行打印《重庆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报考证》,凭报考证按学校相关要求参加校考。

二、考试

我市专业统考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委托考点具体实施;专业校考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一)专业统考

1.考点设置

美术类: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师范大学、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

音乐类:西南大学

影视类:重庆大学

舞蹈类:重庆大学

编导类:重庆邮电大学

2.考试科目、形式及分值

类别

专业

方向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值

总分

美术类

素描

笔试

100分

300分

色彩

100分

速写

100分

音乐学

声乐和钢琴

面试

120分(主科)

80分(副科)

300分

视唱

面试

30分

练耳

笔试

50分

乐理与音乐常识

笔试

20分

声乐

声乐

面试

200分

300分

视唱

面试

30分

练耳

笔试

50分

乐理与音乐常识

笔试

20分

钢琴

钢琴

面试

200分

300分

视唱

面试

30分

练耳

笔试

50分

乐理与音乐常识

笔试

20分

器乐

器乐

面试

200分

300分

视唱

面试

30分

练耳

笔试

50分

乐理与音乐常识

笔试

20分

编导类

艺术常识

笔试

100分

300分

故事写作

100分

影视作品分析

100分

表演

台词

面试

60分

300分

声乐

60分

形体

60分

表演

12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朗读文学作品

面试

40分

300分

播读新闻稿件

40分

话题评述

90分

即兴主持

90分

才艺展示

40分

舞蹈类

专业基本条件

面试

50分

300分

专业基本能力

85分

技能技巧

60分

口试

5分

舞蹈组合或剧目表演

100分

注:各类别考核目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音乐学专业“声乐和钢琴”科目中分数较高的一门为主科,另一门为副科。

3.考试时间

类别

考点及地址

考试时间

笔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美术

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大学城)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大学城)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大学城)

2020年               12月6日

素描

2020年12月6日

8:30-11:30

速写

2020年12月6日

11:45-12:15

色彩

2020年12月6日

14:00-17:00

音乐类

西南大学

2020年12月  19日-26日

练耳

2020年12月19日

9:30-11:00

乐理和音乐常识

编导类

重庆邮电大学

2020年

12月5日

艺术常识

2020年12月5日

9:00-11:30

故事写作

影视作品分析

2020年12月5日

14:00-16:30

影视类

重庆大学(A区电影学院)

2020年12月  14日-20日

无笔试科目

舞蹈类

重庆大学(大学城校区)

2020年12月  12日-15日

无笔试科目

注:1.音乐类面试科目时间以考点现场公布为准;2.面试科目考点可根据实际报考人数对考试时间作合理调整。

(二)专业校考

除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外,其他综合性院校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我市统考未涉及专业除外),直接认定我市专业统考成绩,若需单独组织校考,须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直接认定我市专业统考成绩。我市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校考的科目、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及其时间、地点等由招生院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1.考点设置

确需在我市设点进行专业校考的市外院校,须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同意后方能实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考试或在指定考点以外设置考点组织考试。

市外高校经批准在渝设点组织专业校考的,考点统一设置在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巴南校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联系电话023-62333136;62335791。美术类专业可在四川美术学院设置考点,由招生院校与四川美术学院自行商定。

2.校考要求

报考单独组织专业校考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招生院校要求凭专业准考证(报考证)参加专业校考。如招生院校校考专业在我市专业统考范围内,考生须先参加我市专业统考并达到我市统一划定的校考资格分数线,方能参加招生院校专业校考。报考资料等相关信息请查阅院校招生简章。招生院校对考生身体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应按教育部规定的专业受限条款执行。

(三)所有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并按照院校、考点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于全市各类别艺术专业统考全部结束后统一公布查询(具体查询时间另行公布),考生可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查询自己的专业统考成绩并打印成绩单,也可凭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区县招考机构申请打印成绩通知单并加盖公章。若考生对查询到的专业统考成绩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成绩查询网站申请成绩复核、查看复核结果。

专业校考成绩由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自行通知考生。

四、招生录取

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执行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一)专业分数线

各类别专业校考资格分数线于艺术类专业统考结束后,由市招生委员会划定并公布,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未达到校考资格线的,其同类专业的校考成绩无效。各类别本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专业统考成绩等由市招生委员会综合划定并公布。

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控制分数线由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并公布。

(二)文化分数线

艺术类各类别本专科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根据艺术类各类别招生计划、考生文化总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由市招生委员会综合划定并公布。

除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外,其他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院校在录取时,凡我市统考涉及的专业须执行相应类别文化分数线。其它我市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如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执行编导类文化分数线,录音艺术、音乐理论、作曲等专业执行音乐学文化分数线,书法、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执行美术类文化分数线,表演(模特)、服装表演执行表演类文化分数线、体育舞蹈执行舞蹈类文化分数线,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执行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分数线。

在渝招收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物理、历史编制。我市艺术类专业招生在认定专业统考成绩的普通本专科批次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五、违规处理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在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工作人员,都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其他处理。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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